国务院力推农村电商
国务院决定完善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,缩小城乡数字鸿沟;部署加快发展农村电商,通过壮大新业态促消费惠民生;确定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措施,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。
通过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加快农村电商发展,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,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,有利于促消费、扩内需,推动农业升级、农村发展、农民增收,要让亿万农民通过“触网”走上“双创”新舞台。
一要扩大电商在农业农村的应用。鼓励社会资本、供销社等各类主体建设涉农电商平台,拓宽农产品、民俗产品、乡村旅游等市场,在促进工业品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。优先在革命老区、贫困地区开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,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,推动扶贫开发。
二要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。完善交通、信息、产地集配、冷链等相关设施,鼓励农村商贸企业建设配送中心,发展第三方配送等,提高流通效率。
三要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,严打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。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,鼓励通过网络创业就业。
四要加大农村电商政策扶持。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担保贷款及贴息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网上支付、供应链贷款等产品,简化小额短期贷款手续,加大对电商创业的信贷支持。
亿万农民回归家乡自己做老板,不仅带动了农村特色产品“走出去”,也双向丰富了农村居民消费选择性,更重要的是,2013年,我国农村仍居住着6.3亿人,农业劳动力尚有2.4亿人,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1.4%。